热搜榜深圳限行时间 深圳限行到哪天
导语深圳限行规定汇总!粤B、粤A、粤S、粤C…车主注意!点击上方关注账号,跟踪查看#深圳便民信息#
相信很多车主都知道深圳有限行规定
但有些人可能只了解外地车限行
其实在深圳,
不同的车也有不同的限行规定哦
如外地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教练车…
而且前往这两地还需提前预约
尤其是正值暑假游玩 更要了解清楚
今天,窗妹就来盘点深圳限行规定汇总
大家出行前一定要了解清楚
以免闯限行别扣分、罚钱哦!
深圳外地车限行
限行时间
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
限行车辆
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
下列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及中型以上客运车辆。
(三)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注意事项
1.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限行时间、限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2.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本通告限行区域内违反限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限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
限行道路
全市道路,以下道路除外:
(一)深圳市内高速公路:
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二)深圳湾口岸:
S3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
(三)皇岗口岸:
G4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
(四)福田口岸:
G4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
(五)罗湖口岸:
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辅道东行方向(人民南路至文锦南路段)。
(六)文锦渡口岸:
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七)沙头角口岸:
S30惠深沿海高速、G4E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八)莲塘口岸:
G25长深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九)深圳机场:
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机场南路、领航高架、空港八道。
大鹏半岛预约通行
预约通行时间:2023年4月29日至10月6日期间的所有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预约通行区域:大鹏新区迭福山隧道以南(含迭福山隧道)所有道路。
预约车辆: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过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成功后,允许按预约时间进入管制区域行驶,离开时间不受限制。
未预约、备案的小型客车进入交通管制区域、道路的,将按照违反禁行、限行规定,进行处罚。
本年度预约不临时增加预约指标,不接受电话补约,未预约车辆应当在进入大鹏半岛前自行折返。
这些车辆无需预约:备案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含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的网约车)、载货汽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10座及以上客车,以及前往惠州等地仅需在盐坝高速通行的过境车辆,不受本通告的限制。
梅沙片区预约通行
预约时间:2023年4月29日至10月6日期间所有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在梅沙片区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预约入口: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聊天对话发送【东部限行】,获取2023年深圳东部(大鹏半岛)片区通行预约入口及最新消息。
预约区域:交通管制道路为盐田区西起盐梅路三洲田公路路口,东至盐梅路深圳海关小梅沙教育培训基地,北至东部华侨城围合区内所有道路(不含盐坝高速,包含大梅沙、小梅沙、东部华侨城内所有道路)。
预约车辆: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过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成功后,允许按预约时间进入管制区域行驶,离开时间不受限制。
这些车辆无需预约:备案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含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的网约车)、载货汽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10座及以上客车以及前往惠州等地不驶下高速仅需在盐坝高速通行的过境车辆。
市区部分道路管理
一、关于罗湖口岸(火车站片区,含和平路)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建设路从嘉宾路口起以南路段北往南方向,禁止除公交营运大中小巴和出租小汽车以外的社会车辆通行。
(二)和平路船步街路口以南路段设置出租小汽车专用道,供出租小汽车专用。所有载客经和平路进入罗湖口岸交通楼的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指引在出租小汽车专用车道排队进入,在到达交通楼落客后,禁止在交通楼停车场候客或载客。
二、关于对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通行措施的调整
(一)每日7时至24时,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进入罗湖区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内通行。
(二)本条款所称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是指东门路以西、立新路以南、新园路以东、深南辅路和永新街以北内侧人行道范围内。
(三)本条款所称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关于福田口岸片区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车辆通行规则。
1.进出福田口岸西侧公交场站的公交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裕亨路北侧两条车道驶出口岸片区。
2.进出福田口岸片区的社会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裕亨路东侧的南北向道路和裕亨路北侧的东西向道路通行后驶出口岸片区。
3.裕亨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空载出租小汽车进入,所有进入渔农村的载客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的指引由裕亨路(靠左侧车道)东行经过福田口岸,进入渔农村综合停车场出租车落客点下客后驶离。
(二)裕亨路即停即走管理措施。
1.裕亨路福田口岸联检大楼西侧至东侧路段实行5分钟(含停靠)即停即走管理,即机动车自裕亨路桂花路口至联检大楼东侧斑马线区间(不含斑马线)的路段连续通过和停靠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2.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3.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四、关于福中一路儿童医院路段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最北侧两条车道设置为医院预约车辆通道,禁止出租车在最北侧两车道通行。
(二)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最南侧车道设置为即停即走通道。
(三)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的南侧第二车道设置为出租车排队等候通道,出租车必须经过该通道再依次进入上客区。
五、关于采取限制大型车辆通行的措施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车辆驶入临平一路(红岗路至清平高速段)。
(二)每日0时至24时(含法定节假日),禁止大型客车(公交车除外)驶入国花路、裕亨路。
(三)本通告所称大型车辆是指大、中型客车,中型或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六、关于在深圳机场领航高架桥离港平台、网约车上客通道实施即停即走管理措施
(一)领航高架桥离港平台,空港八道南侧停车场区域内的“网约车上客通道”实行即停即走管理。机动车通过上述路段的通过和停靠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二)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三)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七、关于在深圳北站实施即停即走的管理措施
(一)深圳北站西广场负一层(深圳北站西广场B1通道入口至B1通道出口)实行3分钟即停即走管理,即机动车通过即停即走上落客通道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含停靠时间)。同时致远中路全路段严禁机动车临时停放、上落客。
(二)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三)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八、关于在仙湖植物园及仙湖路(莲十路以东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并实行预约通行措施
(一)所有双休日、元旦、清明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含法定调休时间)的每天0时至24时,在仙湖植物园、仙湖路(莲十路以东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二)交通管制期间,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出租车,含“预约出租客运”车辆除外),必须经网络预约成功,才能在管制区域通行及停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规定的影响。
(三)通过“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网站、预约通行二维码等渠道可进行预约,进入预约区域时请主动向执勤民警出示预约成功短信或预约成功页面。
(四)车辆未经预约或违反本通告进入限行区域的,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五)除夕、春节假期及元宵节,我局将安排警力对仙湖植物园及仙湖路、莲十路实行现场管制,不实行预约通行,请服从现场交警的指挥。
本通告自2023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施行。
营运客车限行
一、全市道路每日凌晨2时至5时禁止营运客车通行。
二、下列营运客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城市公共汽车(不含跨地级市运行的公共汽车)、出租车;
(二)为民航机场、铁路(含高铁、轻轨)站场、出入境口岸等交通集散地提供接送转乘服务的营运客车;
(三)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
(四)执行应急保障运输任务的营运客车;
(五)因特殊情况必须在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其它营运客车。
其中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应随车携带《长途客运接驳运输标识》和《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行车单》;应急保障营运客车应随车携带《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交通运输部门制发的《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或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施行。
公交专用车道
一、全市公交专用车道:工作日的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下列道路除外:
(一)深南路(文锦路至华富路段)、红荔路西行(上步路至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段)公交专用车道:每天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二)莲花路东行(新洲路至莲花支路段)公交专用车道:每天24小时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莲花垃圾转运站环卫作业专用车辆,可以经莲花路雨田路南侧(莲花垃圾转运站段)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三)莲塘尾一路(莲塘尾二路至正尾路段)东往西方向公交专用道:工作日7时至8时30分,16时至18时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四)艺海路、惠深沿海高速公路(S30)东行(罗沙路至盐排高架)、大梅沙隧道东行出大梅沙匝道、艺海路上惠深沿海高速公路(S30)西行匝道、深盐路上惠深沿海高速公路(S30)东行匝道公交专用车道: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的每天9时至21时,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二、以上所称的公交车辆是指线路公交车辆和10座(含10座)以上黄牌载客客车。
三、目前我市部分10座(含10座)以上客车车辆号牌为蓝牌,该部分车辆所有人可以到车管所办理置换为黄牌的手续。
四、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本通告自2023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0日施行。
部分道路限制教练车通行
一、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教练车
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在全市范围内通行(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S86外环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4E盐排高速以东段)、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除外)。
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在全市所有道路进行教练。
二、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教练车
(一)工作日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在深圳全市道路进行教练。
(二)工作日7时至20时禁止在以下路段进行教练:
1.南山区:深湾一路(白石路至滨海大道段双方向)、白石二道(沙河东路至深湾二路段双方向)、白石三道(沙河东路至深湾一路段双方向)、深湾四路、深湾五路、科苑路、科苑南路、高新中一道、高新中二道、高新中三道、高新中四道、高新中五道、科研路、科技中一路、科技中二路、科技中三路、科苑路、科技路、铜鼓路、科兴路、翠溪路、科发路、科丰路、科伟路、科华路、科智东路、文华路、琼宇路、青梧路、科慧路。
2.跨区域路段:白石路。
(三)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在以下路段进行教练
1.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内道路。
2.南山区:茶光路(同乐路至创科路段)、创科路(茶光路至打石一路段)、打石一路(同乐路至创科路段)。
3.龙岗区:环城路(五和大道至坂雪岗大道段)、隆平路、贝尔路(梅观高速至坂雪岗大道段)、冲之大道(贝尔路至环城路段)、稼先路、张衡路、居里夫人大道、坂雪岗大道(吉华路至环城路段)、平大路、新厦大道、中环大道、粮库一号路、平朗路、石背路、龙颈坳路、平安大道、富安大道、华南大道、五和大道、嘉湖路。
4.宝安区:金科路、罗田路、兴业路(新安六路以南段)、新湖路(新安六路以南段)、福园一路。
5.龙华区:清新路(清宁路至清祥路段)、清宁路(清新路至清庆路段)、清庆路、清丽路、清祥路(清庆路至清新路段)、环观南路(高尔夫大道以北段)、三号路、德政路(石岩外环路以东路段)、石龙仔路、浪荣路、浪花路、浪腾路、浪宁路、浪静路、浪奔路、石凹路、简上路、建设路、民塘路、腾龙路、观清路、观乐路、观盛二路、观盛三路、观盛四路、观盛五路、澜清一路、澜清二路、长兴路、安元路、环观中路、平安路、观辅路、五和大道(石皮山隧道口至荣樟路路口)、观平路、观清路、观盛一路、科盛路、观盛五路、翠幽路、澜汇路。
6.坪山区:青松西路(聚龙山四号路以东段)、青兰一路、青兰二路、兰竹东路(青兰一路至青兰二路段)。
7.光明区:高新西路(木墩一路至东明大道段)、东明大道、凤归路、周家大道(聚丰路至华裕路段)、聚丰路(周家大道至光明大道段)、华裕路(周家大道至东明大道段)、华夏二路(东明大道至聚丰路段)、华夏二路、华夏一路、东明大道、高新路、高新西路、凤归路、华裕路、周家大道、华夏路、聚丰路、木墩一路、木墩二路。
8.大鹏新区:水厂路、银滩路(水厂路至滨海二路)、滨海二路(银滩路至工业大道段)、创富路。
三、本通告所称教练车是指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教练车标志牌的车辆。
四、本通告所称“进行教练”是指学员驾驶教练车,教练员进行教学活动的行为。
五、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本通告自2023年1月31日至2024年1月30日施行。
电动车限行
限行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限行区除盐田区盐三路、坪山区碧三路不禁行自行车外,其他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
二级限行区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除民生行业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限行道路
一、一级限行区
(一)全市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主道)
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含玉平大道)、G25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深圳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2.快速路(主道):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龙澜大道、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南坪快速路、福龙路、香蜜湖路、机场南路、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坪盐通道。
(二)全市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
(三)各区一级限行区
1.跨区域
梅观路(民乐立交至梅东二路段)。
2.福田区
华强北步行街。
3.罗湖区
东门步行街。
4.南山区
沙河西路(东滨路至滨海大道段)。
5.盐田区
临海路、恩上公路、盐三路。
6.宝安区
宝石路(南光高速桥底段)、领航一路、空港六道、空港八道、空港九道。
7.龙岗区
惠盐路(西坑工业路至盐田坳隧道段)。
8.龙华区
坂澜大道(环观南路至坂李大道段)。
9.坪山区
碧三路。
10.大鹏新区
坪西路(葵新南路至水头路段)。
二、二级限行区
(一)福田区
深南大道(华富路至红岭路段)、福中路、福中三路、裕亨路、福田南路(百合路以南段)。
(二)罗湖区
罗湖口岸片区【建设路以南、沿河南路以西、和平路以东围合区道路(含建设路以南的人民南路及沿河南路)】。
(三)南山区
深圳湾口岸片区(具体路段为:金湾东一路、金湾东二路、金湾东三路、金湾东四路、金湾西一路、金湾西二路、内环路、消防一道、消防二道)。
(四)宝安区
金港大道。
注意事项
1、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2、本通告禁止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行驶的快速路中不包含快速路辅道。
摩托车限行
限行期限
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禁止摩托车行驶。
限行车辆
摩托车(含二轮、正三轮、侧三轮摩托车等)。
限行道路
1、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区内的道路,除107国道(北起莞深交界处,南至新桥立交)、坪山大道(东起惠深交界处,西至白石路)以外。
2、大鹏新区内的道路,除坪西路、鹏飞路、葵鹏路、南西路、海滨路、同富路、坪葵路、盐葵路以外。
注意事项
1、对于在深圳市从事公共设施抢修、警用巡逻所使用的摩托车、经市残联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按照有关规定注册登记,纳入特种行业备案管理的,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
2、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