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规:私营企业人员职务犯罪浅析
近年来,我国在公权力领域中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但是,私营企业员工中存在的腐败现象,还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没有像对待公权力腐败一样,建立起预防与打击的天罗地网。企业内部腐败,已经成为困扰民营企业家、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不容忽视的问题。
腐败现象可以发生于一切涉及钱与权的领域,无论这钱姓公还是姓私,无论这权属于人民还是属于哪个组织哪家企业,也无论掌权者位高或位低,只要有机会、只要没监督,贪欲总会让人失控。民营企业内部大到董事、监事、高管,小到仓库保管员、采购员、财务人员,只要手中有权,只要权力涉及金钱财物,只要防控监督没有到位,一样会发生腐败行为。这些腐败现象或犯罪行为,轻则损害企业的利益,侵犯股东或投资者的权利,重则导致企业陷入严重危机。
二、私营企业人员常见几种职务犯罪形式有如下四种:
(一)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刑法第163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四)、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刑法第169条之一):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2、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3、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4、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
5、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
6、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前款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民营企业如何预防和打击内部员工腐败问题?首先,就民营企业自身来说,预防腐败,摒弃和克服囿于家族、人情等因素而产生的对于内部腐败现象的遮丑护短、内部处理、不愿报案等做法,综合运用培训教育、审计、合规管理等手段做好预防工作。对发现的腐败问题特别是职务犯罪行为,要及时提请并移送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公检法机关对民营企业移送报案的职务犯罪问题依法及时立案查处、及时提起诉讼、及时审结惩处。这样有助于企业净化内部职场生态环境,将无序生长的企业拉回合规发展的道路,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