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性
公信力是指公众对政府行为的信任程度。从政治心理学的角度看,公信力是一种政治态度和心理状态,是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和好感度。公信力可以分为主观公信力和客观公信力。客观公信力主要体现在政府的政策、服务、执行等方面,主观公信力则主要体现在政府的执政理念、施政方针、行政作风等方面。政府公信力是公众对政府执政能力和形象的认可程度,是检验政府执政绩效的重要标准之一。
加强政府公信力建设,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政府公信力包括下两个方面
政府公信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所取得成果和效益(即绩效)是否符合公众期望;二是公众对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是否满意。从理论上看,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公民个人收入较高,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公民对政府工作比较满意,则这个国家或地区的公众对政府就会有较高满意度。反之,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比较落后,公民收入水平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社会保障覆盖面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社会保障资金不足、行政效率低下,则这个国家或地区公众对政府就会有较低满意度。在西方国家和地区,如果公众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效果不满意,则会导致公众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满,甚至引发社会动荡。因此,在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体制转轨过程中,加强政府公信力建设是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的必然选择。
政府公信力缺失的表现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利益结构的调整,政府公信力缺失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仍然存在“重权力轻服务”的现象,“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在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时,存在着提供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导致公众对政府缺乏信任。
其次,政府公共决策失范。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处理公共事务时,没有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和程序办事,决策前不进行科学论证,决策中不向公众征求意见;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不按法定程序办事,甚至擅作主张、自行其是、随意变通或拒绝执行;在决策完成后不及时向公众反馈情况等。
再次,政府公共政策“一刀切”现象严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出台的政策中,存在着“一刀切”的现象。有的地方制定政策时完全不顾当地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一味照搬照抄其他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有的地方在制定政策时不考虑当地群众的意愿和利益诉求等。这些做法违背了科学发展观要求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原则。
此外,政府公共服务效率低下。由于政府职能转变滞后、职责权限划分不合理、工作效率低等原因,有些地方和部门行政效率低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仍然存在。
一些政府部门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和科学评价体系。
最后,政府行政行为失范。政府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着懒政、怠政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行为等问题。
一些部门和领导干部缺乏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作风浮躁;有的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甚至违法违纪;一些行政机关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一些地方和部门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等也时有发生。
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政府公信力的缺失不仅会导致社会公众对政府失去信任和尊重,阻碍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还会损害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地位;还会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提高政府公信力的路径
首先,要强化依法行政。法律是政府公信力的根本保障。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完善行政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推进政务公开,把政府的行为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以公开促公正。要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
其次,要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利益协调机制是指通过利益分配和交换等方式使各方面的利益得以均衡发展的一种制度安排。完善利益协调机制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之一,它能使政府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在当前,重点是要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社会保障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等一系列长效机制,以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生态环境状况。
最后,要增强政府公信力还要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政府公信力建设既涉及对政府自身的监督,也涉及对政府行为的监督;既需要自上而下的监督,也需要自下而上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