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落水求救,无一人伸出援手,回应:我没有救人证,见死不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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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三位城管开车一不小心没刹住车,三人连车一同掉进了河里,而路边的群众却没一人有救城管的打算,都聚在河边看热闹,事后记者询问道为何群众“见死不救”。
群众:“那我们可不敢救,万一人家城管说我们没有救援许可证那怎么办啊”
城管和摊贩的矛盾是持久存在的,一直到如今,这两方面都相看两厌,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城管管理的权利也越来越大。
以至于每年都会发生很多起有关城管暴力执法,毫无人性对摊贩的多数事件,而对于摊贩们来说,看到城管吃瘪他们也会暗自窃喜,今天我们要讨论的事件正是这样的。
«——【·案情回顾·】——»
这起事件发生在2023年4月24日的江苏省扬州市,按照城管局的工作安排,视察工作轮到了三名城管一起去。
他们开着城管车辆向着人最多的摆摊地驶去,离地点还有一大段距离,这三位城管就看到了有很多人在这里摆摊。
这个地点并不属于合法摆摊地点,这里就是人流量多,如果在这里摆摊生意会更好一点,所以近些日子来越来越多的摊贩选择在这里摆摊。
摊贩们一边卖自己的东西,一边还要分出一个心观察会不会城管突然来。
突然间,不远处有人喊了一声:“快收摊!城管来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这里摆摊的摊贩们迅速又熟练的收起了自己的摊位,也有一些摊贩是正在做生意时突然听到有人喊城管来了。
他们只能先解决完顾客才能收拾自己的摊子,眼看着城管车的灯光越来越近,还没收拾的摊贩们也很着急,胡乱的收拾着自己的东西。
城管车马上就要过来了!还没收拾完的摊贩们着急的头上开始冒汗了,眼看着就要来不及了,只能在心暗叫倒霉,看来今天逃不过被城管逮住罚款了。
可是突然间,城管车辆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周围群众的惊呼声,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是城管开车在向摊贩们驶来时,突然冲出来一辆逆行的车辆,城管车上的驾驶员来不及躲避,只能猛的打一把方向盘,先保护着不要将车相撞就好了。
城管的这一举动可是给自己挖了一个大坑,这条街的旁边是一条河,河边也没有栅栏,原地转了一百八十度的城管车在惯性的作用下。
猛的向一旁的河里扎了进去,所以这才引得路人惊呼。
都说“乐于助人”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美好品德,看现在,周围群众看到城管车掉入河里,从刚开始的震惊缓过来后,都心中窃喜,没有一个人有咋去解救的打算。
掉入水中的城管们在察觉到危险的那一瞬间就解开了安全带,车辆掉入水后三名城管很快就从车里出来了,可是他们居然不会游泳,都在水里胡乱的挥舞着双臂不断的扑腾着。
随后他们连滚带爬的才翻了车的顶部,手机都紧紧的抓着车顶,大口呼吸着氧气。
其中有一名城管看到岸边上围了这么多群众,大吼道:“有没有人可以救一下我们啊!我们都不会游泳。”
了他没有想到,听到城管求救的这句话后,岸边的群众竟然有人发出了爆笑,随后就有人大声冲河里的城管喊道:
“你怎么就不会游泳呢?你可是高高在上的城管啊”,这句话引得周围群众再次发出笑声,
接着又有人说道:“我们可不敢下去救人,我们没有救援许可证,下水证,游泳证,你们城管规矩这么多,我们可不敢贸然下去,万一上来了你们还要罚我们!”
周围有人附和着:“就是就是。”竟然真的没有一个人下去救城管们,都聚在河边看热闹,甚至有不少人举起了手机还在拍摄视频。
又过了几分钟,看这三名城管是在挣扎的困难,围观群众中有人于心不忍,还是拨打了消防电话。
很快救援人员就赶到了河边,没过一会就将落水的三名城管救了上来,随后将他们送往了医院,经过医生的检查,并没有什么问题。
为何群众队伍城管遇难,明明伸出手就能解决困境却如此冷漠呢?
最主要原因要说是近年来人们与城管部门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争执,其中有百分之九十都是由于城管的暴力执法,这才使得城管坏人的形象深入人心。
有城管因摊贩占用车道,二话不说拉住就是掀了摊贩的摊子,还有前不久发生的城管将一位卖西瓜的摊贩车上的所有西瓜都摔碎了,诸如此类的事数不胜数。
所以提起城管我们总是想到负面的消息,但是我们不能“以偏概全”,确实有不负责任肆意妄为欺压劳动人民的城管的存在,但不能因为一个坏人的存在就否定了所有城管。
一旦有了阴暗面,人们总是不愿意去看美好暖心的事,在城管和摊贩之间,暖心的事也数不胜数,有城管为了让寒冷天摆摊买菜的老奶奶早点回家,买光了老奶奶所有的菜。
有城管给身为残疾人的摊贩提供安全又便利人流量也多的地点,所以说“以偏概全”是最糟糕的为人处事方式。
大多数城管和摊贩之间都是理解和体谅的,他们共同都在努力着,都在用自己的微薄之力想创建出更加美好和谐的社会。
«——【·以案释法·】——»
那么城管的存在有什么意义?他们的职业又是什么呢?
维持城市的稳定和秩序。良好的城市环境秩序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城市宜居的必然要求,城管执法的首要任务在于维护城市环境秩序,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维护社会稳定,城管在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促进城市和谐发展,城管可以推动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的有序发展。
提高城市形象,城市形象是一个城市的第一印象,也是吸引人才、投资和旅游等方面的关键因素。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通过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可以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此外,城管还有保障居民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维持城市和谐发展等。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想要建设一个美好中国,美好社会,城管的力量是不可或缺的,
“城管,是一种警察力量。”这是《每日电讯报》中,对城管的概括。
同样的,城管在拥有权利的同时,也受到很多规则的限制,在《城管执法人员十不准》中:准着制服时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不准工作时间擅自脱岗。
不准执行公务时抽烟、吃零食、挽肩搭背、嬉笑打闹;不准非公务着装出入经营性娱乐场所;不准公车私用、违规驾车;不准粗暴执法、徇私枉法、通风报信。
不准截留、挪用、私吞罚没财物;不准刁难和打击报复举报人;不准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不准参与黄、赌、毒及迷信活动。
此外,还有其他的不准行为,如不准酒后执法、不准越权执法、不准粗暴野蛮执法等。
所以身为城管也受很多因素的限制,法律规定了城管是不能暴力执法的,而报道出来的关于城管的恶性事件只是个别情况,大多是城管是遵纪守法的,他们也绝对不会知法犯法。
当遇见暴力执法的城管人员,身为公民我们也不能以暴制暴,那我们可以怎样做呢?
对于城管执法人员违规执法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向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举报违规执法行为。
2. 向上一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或更改其执法行为。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城管执法人员只能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下作出处罚,并且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接下来我们需要讨论的一个问题就是,在这起案件中,有人冲城管喊道:“我们可不敢下去救人,我们没有救援许可证,下水证,游泳证。”
那当遇见有人落入水中,路人下去救人是否真的需要这些证件?
事实上,在水中救人中唯一需要证件的是游泳馆的救生员。
救生员证书是从事游泳场、馆救生工作的专业资格证书,一般由国家体育总局或各省、市、自治区体育局颁发,因此,游泳馆的救生员必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救生工作并确保游泳者的安全。
而当在路上发现有人落水正处于困境之中,当然不需要证件,这些话都是围观群众暗讽城管才说出的。
«——【·结语·】——»
当发现他人落入困境,我们可以伸出援手,因为一个人生命的价值不仅体现在自己身上,也体现在照亮他人身上,生命或许是脆弱的,但是人类的意志是强大的,“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这是人尽皆知的。
但是我们必须明白一点:不要道德绑架!对于救或不救是情分,而不是本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不能强行要求别人向自己必须做什么。道德的作用是约束自己的行为准则,而不是绑架他人。